
本报讯 (记者/朱桂芳 通讯员/吴建东 张浩林)经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,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标准自2008年3月1日起由1600元提高到2000元。据省地税局详细测算,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,预计我省有10065788个纳税人的个人所得税有不同程度的减免。其中,3757603人将因为工资薪金收入达不到减除费用标准而免于缴税,占我省需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人人数的37.33%。同时,预计我省地税系统组织的个人所得税将因此年减收10.9162亿元。
省地税局称,新的工资薪金所得费用扣除标准改变后,个人所得税软件也要作出相应的修改。为及时对软件进行升级,省地税局已将“大集中”核心系统和涉及到业户端个人所得税申报软件作了修改,从技术层面保证了3月1日后纳税人能顺利执行新的费用扣除标准