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![]() |
招聘信息 | | 登录 | 注册 |
| 南方日报官方网站 |
本报讯(记者/陈枫)广东医改方案终于揭开了神秘面纱!昨天,《中共广东省委、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(征求意见稿)》和《广东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(2009-2011年)(征求意见稿)》在省发改委官方网站公布。方案明确,经初步测算,2009年至2011年广东省各级财政需要新增投入420亿元,重点抓好5项改革,缓解“看病难”、“看病贵”。
广东将实现医保全覆盖。3年内,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、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达到95%以上,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达到98%以上。今年所有在校大学生都将纳入城镇居民医保。
看病可以报销更多医药费。今年开始,将全面实施普通门诊医疗费用统筹,城镇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供家庭成员看病购药、疫苗接种、健康体检及中医“治未病”。
2010年,城镇职工医保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12万元;城镇居民医保住院费用报销比例不低于65%,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;新农合镇、县、县外住院报销比例分别不低于70%、60%、50%,累计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不低于8万元。
基层群众吃药将更便宜。2009—2010年,在以省为单位进行集中采购的基础上,选择40个县(市、区)推进建立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统一配送、全部配备使用及零差率销售基本药物的制度。制定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使用基本药物的比例。2009年起,将大部分常见病处方药纳入政府定价范围。
公立医院改革开始“破冰”。从2009年起,在深圳、韶关、湛江三个市试点取消药品加成的基础上,推进医药分开,逐步取消药品加成,药事服务费纳入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。实行区域“病历一本通”和区域或同级医疗机构检查检验结果互认。
未经本网授权,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刊载的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属下
报刊作品。违反上述声明者,南方报业传媒集团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
凡本网注明“南方报网讯”的作品,系由本网自行采编,版权属南方报网。未经本网授权,
不得转载、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,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。